近日,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我院2011年度“省直文明单位”荣誉。这是自1999年以来我院连续第13年获此殊荣。
多 年来,我院在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山东省供销社机关党委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争做为农服务先锋”活 动,以党建带群团,立足科研实际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党委、纪委、院青年委员会和妇委会作用,开展丰富多彩学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干 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团结向上、创先争优、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迈入健康发展快车道。
(曲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