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所党委在东院六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的重要文章《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党委副书记隋增建主持会议,所党委委员、各支部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抓实干,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的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全所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上,行政后勤党支部委员葛玉全就学习总书记重要文章交流了心得体会。乡村振兴战略是全党全社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所作为国家级科研机构,要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优势,主动承担起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等职责,充分挖掘自身资源与潜力,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勇于担当作为,承担更艰巨的任务。
隋增建副书记就如何落实好“三农”工作和《条例》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深对做好“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发挥科技优势,找准为农服务的切入点,把握企业需求,不断开拓创新,增强为农服务的能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助力乡村振兴。二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章节内容,深刻领会《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纪委和纪检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准确把握任务职责,按照条例要求全面规范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