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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果蔬加工工(保鲜)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的通知
时间:2015-02-11 03:24:35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23号 站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多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果蔬加工工(包括保鲜工)、果汁酱加工工、果脯蜜饯加工工、评茶员、农产品经纪人、果品生 产培植员等工种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今后拟增加采购师、营销师、菌类园艺工、棉花检验员、食品检验员等工种。鉴定等级包括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鉴定站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将于2015年3月12~14日举办蔬菜加工工(保鲜)中级、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负责培训,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23号站负责资格鉴定。
获 得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人员,将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证书,可在其官方网站上查询,享受国家统一的工资增加标准,退休时可提高退休金待遇。国 家和各级政府已出台有关政策规定:技师和高级技师在企业工作的,分别享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待遇。具体工资增加标准由各地市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工资 标准掌握。
一、培训对象
1、从事农副产品保鲜、流通、加工技术、管理或设备开发和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水果蔬菜种植户、经销商及大专院校的学生等;
2、从事农副产品保鲜、流通、加工的学会和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相关人员;
3、热心水果与蔬菜保鲜流通事业的有关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本专业中专毕业生。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本专业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培 训采用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和实践操作技能,主要有果蔬采前因素和采后生理生化特点对果蔬流通保鲜品质的影响;果蔬保鲜原 理及主要控制参数;不同品种果蔬各自的保鲜技术,例如苹果、梨、柑橘、香蕉、大蒜、洋葱、蒜薹、生姜等;各种保鲜包装、保鲜剂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果蔬采后 贮藏、运输及冷链流通设施、设备及作用,选择依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果蔬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培训后经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中级800元/人,高级1000元/人,技师1200元/人。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2015年3月12~14日。
培训地点:济南
六、报名、联系方式 
0531-68695431  东莎莎  
0531-67899396  王  娇
0531-88932575  郁网庆
邮箱:jngpyjypx@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24号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023号站
2015年2月10日
二维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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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院)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6001号(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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