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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员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接受教育
时间:2011-03-23 05:41:04
2011年3月23日上午,按照山东省供销社党组纪律检查组部署,我院选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各部门党员一行9人赴山东省博物馆新馆,参观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法制与责任”为主题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山东巡展。
在 党委委员冯建华、纪委委员曲延平的带领下,我们进入展览馆主展区,听取工作人员宣传讲解。展览共分七大展区,从“宗旨·使命”、“犯罪·危害”到“惩治· 成效”,从“警示·启迪”、“预防·治本”到“建设·发展”,最后以“山东篇”结尾。整个展览将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典型的渎职侵权犯罪以彩图、多媒体等形式 呈现在我们面前。最引人的包括文强案、躲猫猫事件、邓宁案等百姓深恶痛绝的案例。展览列举了动植物检疫失职案,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以及招收公务 员、学生徇私舞弊案以及证券渎职案、售假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等案例。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以及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新时期、新形势下作为党员,应支持和遏制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工作中廉洁自律、生活上遵纪守法,不向法律示威、不与法理挑战,做一名人民爱戴、百姓放心的好党员。
最难忘的是展览中“检查官建言十五句”,现选取部分与大家共勉:
 
违法处理公务,“好心办坏事”也能构成渎职罪
执法监管不作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渎职罪
违法“和稀泥”造成严重危害也会渎职
越权处理公务,“不收红包”也渎职
放纵违法造成危害后果就是渎职
单位谋福利不能越过法律底线
公务活动不能掺杂个人私利
瞒报事故构成滥用职权罪
监督不能只是光罚款
(特色农产品部 卡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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